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志愿者工作,加强对学生志愿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三条 学生志愿服务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则。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环境保护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第四条 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第二章 志愿者注册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下载志愿者打卡器APP。
(二)完成注册,可用手机号注册,也可用QQ号、微博账号等注册。
(三)补全个人资料,所有信息需如实填写。
(四)申请加入组织“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青协”,等待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你就是一名光荣的志愿者了。
第三章 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院、班级组织开展和学生自行开展。要求学院在校生每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第八条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开展体现本院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包括本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建设,对学生志愿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习培训,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对外进行联系、协作和交流;定期到学院团总支汇总学生志愿者注册信息,活动开展情况;配合学院团总支开展活动。(机车车辆学院志愿群:685153646)
第九条 班级或个人开展的志愿活动,需提前一周将《申请表》(附件一)及活动策划交给院青协。若该活动申请通过,院青协会在志愿者打卡器上发布活动,成员便可在志愿活动结束之后进行打卡,获得相应的志愿小时。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完毕后,活动负责人要及时总结,向院青协提交活动新闻稿、照片等材料。
第四章 考核和表彰
第十条 考核制度 对于1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间不足8小时的学生,团员评议时给予“不合格”,并且不得参加任何评奖评优。
第十一条 表彰制度 对于个人,凡志愿小时累计超过80小时者可参评“院级优秀志愿者”,超过150小时者可参评“最美志愿者”及校级以上志愿者相关荣誉,并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班级,院团总支会根据各班组织志愿服务的次数和质量,每年评选出“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并作为竞选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机车车辆学院团总支。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车车辆学院团总支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