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扎实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根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下半年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暨专业实践能力过关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包括以下两类:
1.学校职能部门组织
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赴企业开展集中实践。
2.二级教学单位组织
二级教学单位遴选行业龙头企业、校企合作企业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形成教师实践企业库,有序组织教师赴企业开展实践。
二、工作要求
学校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活动,由职能部门协调企业制定实践工作计划,开展教师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由职能部门统一认定实践成效。
二级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的企业实践活动,由二级教学单位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共同制定《教师企业实践实施方案》,确定目标、内容、考核标准及成果转化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并开展实践能力人人过关活动(实践内容可参照《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考核合格的教师由二级学院统一认定实践成效。
三、实践能力人人过关活动组织
1.学校职能部门组织(7-8月份)
由企业进行集中考核,考核通过者无需参加二级学院考核;考核未通过者须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考核。
2.二级教学单位组织(7-10月份)
由二级学院组织行业专家、企业工程师、高级技师等组成5-8人考核小组对全体专任教师进行实践能力人人过关考核,其中企业人员占比不低于80%。考核前需将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考核流程、评分细则等)提交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过程记录、考核成绩报送教务处归档。
3.结果认定
由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由教务处按实际实践天数予以认定。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教学单位及参加企业实践教师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教学单位需将附件1-4报送教务处备案;实践教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签章齐全的附件5《企业实践申请表》PDF版至464165439@qq.com;并于实践结束后将经二级学院考核通过的附件6《教师企业实践质量与产出成果量化表》一并提交。
五、其他说明
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考核材料及成果须满足《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中异地(非南京市)企业实践,须补充提供行程单、车票等佐证材料。学期中企业实践,需补充提交本学期课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实践实行“校企双向管理”,实践期间请假需经企业及所在二级学院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经学校督导核查及实践管理系统数据确认,凡出现一次及以上无故缺岗的,企业实践经历不予认定。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产教融合处
2025年6月25日